关键词搜索: 水产杀虫药厂家 池塘水质改良剂 鱼用消毒药 池塘杀虫药
【主要成分】生物净草剂
【性 状】灰色至白色粉末或小颗粒。
【使用范围】适用于海、淡水养殖池塘、水库、(海参、鱼、虾等品种、鱼虾混养池塘); 底播贝类(如蛏子等)的水体禁止使用;水位变化大的海边滩涂禁止使用。
【用 量】每亩水面(水深1米)用本品100克。
【包 装】200g/包。
【贮 藏】常温干燥处密封保存。
【有效期】二年
0756-7782807
清除水面青苔、蓝藻、金藻:将本品用20倍以上水溶解后直接泼洒
清除水底青苔、钢丝草、红海菜时:全部拌入细土或泥沙中,撒在青苔、丝苔、钢丝草等大型水草集中处
如青苔、蓝藻或藻类过多,一次使用水体面积不超过三分之一,剂量按实际泼洒的水体面积计算
使用本品后第3天(喂食后)再使用“多效底爽”、“久久底安”或“底净宝”将死亡的物质包裹分解效果更佳
1.晴天上午使用;使用时及时有效增氧2小时以上,使用后加强巡塘3小时以上;当晚注意有效增氧9小时以上;若浮头应采取立即大量换水,增氧等有效增氧措施
2.缺氧水体、泛塘、阴雨天禁止使用;水产动物大量死亡时禁用
3.晴天或青苔、红海菜及水草刚出现时使用本品效果更佳
4.青苔及丝苔、“泥皮”、水草死亡后,要及时捞出并注意增氧,以免腐烂败坏影响水质
5.高密度苗种(如斑点叉尾鮰)培育池禁用;水产动物苗种期及虾大量蜕壳时慎用;使用本品后的藻类不得用于饲喂动物
6.本品不可食用,避免本品与皮肤直接接触
7.池塘养殖水草时禁用;河蟹等需要种植水草的池塘、培植水草时禁用;本品使用过的水不要排入种草的水体
8.使用水体水质标准需符合GB 11607渔业水质标准的要求